购物车 0
我的关注 0
我的足迹 0
咨询 0
我的对比栏 0
切换区划
驻马店

供应商商品信息发布和管理标准

发布时间:2020-01-18 11:59

        以下为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商品信息发布和管理方面内容的节选。请供应商上传产品时一定要按照规范上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第四章 商品信息发布和管理



第十八条 供应商在本电子商城发布信息以及产品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有效、完整的基本原则,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干扰电子商城运营秩序等相关内容;对自己发布的信息以及产品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供应商负责对其合法代理销售的产品进行整理上架,上架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国家允许销售的全新、未使用的产品;

2.国家对相关产品的强制性检测及认证要求;

3.国家、地方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上架的产品型号应当与市场销售的产品保持一致,不得销售针对政府采购的特供商品,上架产品应可供货;已停产型号或缺货的产品应立即下架;

5.供应商应保证商品库中商品的丰富度,提供专业性及多样化的商品供采购单位选购。上架商品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更新型号、价格、服务等,如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相关商品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 无论是通过 API 接口进行上架还是通过注册账号进行上架产品,均需要符合下列规则:

1.商品类目规则

供应商发布的商品必须符合本电子商城设置的类目分类,如:“笔记本电脑”应归属于“办公机具”→“计算机设备”类目下,不得放置错误。

2.商品标题发布规则

1)本平台商品标题规范格式要求为:中文品牌名/英文品牌名+产品型号+产品规格(如尺寸\规格\主要材质等)+商品品名,推荐 60 个字符以内。

正确案例:宏碁(acerLU-W300(3700 流明+WXGA) 1080P 激光反射式超短焦高亮激光商务高清工程投影仪

2)所发布的商品标题中,商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品名信息, 必须与出厂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

3)商品品牌型号须正确填写。若本电子商城品牌库没有的品牌, 供应商可在线发起品牌申请;若商品确无型号的,供应商可根据商品管理经验自行编写(建议由数字、字母、符号组成)。

第二十一条 商品标题中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词汇、堆砌关键词、夸大性修饰词、绝对化用语、促销词、无关文字、符号等(比如最美、最便宜、折扣、包邮、政府专供、特供等)。错误案例:最优惠办公室必备打印机。

第二十二条 商品图片发布规则

1.本电子商城商品发布主图规格:商品图片的宽度和高度必须相等,支持 JPGJPEGPNG 格式,图片需清晰,亮度充足。

2.每款商品必须提供 1 张以上(含本数)图片为主图,且其中至少 1 张为商品正面图片(主图应展示商品的全部),严禁使用纯文字性的商品介绍。

3.主图图片不得出现除品牌 LOGO 以外的任何水印,不得为拼接图片,内容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与品牌、商品无关的内容,如促销、夸大描述、外网导购等文字或图片说明。此类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等。图片中的背景颜色须与商品本身的颜色能有明显的区分,能清晰突显出商品的外形轮廓;

4.主图图片建议为白色背景,图片中可以适当加入道具或装饰物作为衬托,但需要与商品颜色作区分;

5.商品描述图片禁止使用Flash 等格式的动态图片;

6.对所使用的图片,供应商应拥有合法使用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对于图片中涉及他人肖像权的,供应商应确保已获得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第二十三条 商品属性发布规则

1.供应商发布的商品属性必须与实际商品相符、描述完整,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供应商发布商品的属性项,必填项信息必须全部据实填写;

3.供应商不得在本电子商城上重复铺货,或通过修改价格、计量单位、图片等方式发布相同产品(同品牌、型号)。

第二十四条 商品详情描述规则

1.商品描述建议图片和文字相结合,且展示的信息必须与主图、产品属性信息一致;

2.商品介绍的图片必须清晰,不能有大面积黑投影或大区域反射环境物(如摄影者形象/影像等),商品介绍页面整体宽度不超过800px

3.商品页面不允许出现非本电子商城的其他购物网址或外网的链接或提示,不允许出现供应商实体店的任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4.商品描述中的图片必须为真实实物图片,供应商必须对使用图片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同时不能含有与本电子商城无关的水印;报价、商品描述前后必须一致;

5.商品详情描述中不得出现虚假、夸大与商品不一致的表述,如最低、最好、最佳,以及易引起误解的错别字、第一、保真、专供、特供、国家级、最高级、本公司等不符合规范的词语;

6.供应商对在商品详情描述中使用的商品 LOGO 或商标需拥有合法权利;

7.商品名称、型号、规格以及参数需在明确位置显示;

8.发布商品的标题、图片、详情等均不允许带有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第二十五条 电子商城发布的商品价格应按入驻文件或协议要求执行。供应商应当保证价格真实、准确,及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

商品价格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等配置产品(或服务)含服务、税费后的价格不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且不高于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价格的10%或不高于全国两个以上(含两个)省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价格的平均价。

2.厂家标配的商品上另加零配件或相关增值服务应单独挂网标明价格,价格也应服从本原则第1条的要求;

3.供应商所开具发票的商品价格不能高于实际成交商品价格。

4.因供应商价格问题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在线发起投诉。

对于违反本章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规则中任意一个规则条款的产品及其供应商,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方有权强制下架该产品并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暂停经营资格1个月的处罚(该条款具有追朔性处罚权利)。


          全部文件详见《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具体查找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