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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

网上竞价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13 23:32


        (一)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增强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效率、节约、廉洁、服务”的政府采购指导思想,现执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二)网上竞价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采购的商品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竞价商品、最高限价,参与网上竞价的商务要求等,由已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行报名参与网上竞价,网上确定中标供应商,网上公布采购结果过程的总称。


        (三)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是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注册并通过备案且已上架相应竞价产品的供应商。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网上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网上竞价采购活动接受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前对市场进行调查,真实填写采购要素。采购人不得无故撤销已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不得以操作失误等原因撤销竞价项目。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应及时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查看本项目的竞价公告。采购人应当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六)竞价供应商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不应为牟取成交恶意报价,成交后不得随意退出。为确保及时供货,供应商须在保证货源的前提下参与竞价,须依照采购人的要求交货。成交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严格按照投报价格及服务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必须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并已在电子商城进行上架并审核通过,并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采购之货物或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服务,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或不能满足采购人的竞价需求,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若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则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并由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采购人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更改竞价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采购人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据实反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供应商有违法、违约、违规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在本平台的供应商资格,视情节轻重,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本电子商城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技术及业务咨询: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在操作过程中的任何疑问,可致电0396-2699779咨询。


        (九)采购人在网上竞价项目中提出参考品牌要求的,应当在竞价信息中公布;为充分竞争,提倡提出多个参考品牌。供应商报价时所报产品品牌必须在采购人提出的参考品牌范围内,否则为无效报价。


        (十)采购人应在公告中全面、完整、合理的提出采购需求,如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是否要保留履约保证金及比例、是否要包安装、是否包含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