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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

网上竞价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13 23:32


       (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竞价货物或服务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单位、数量、服务需求、竞价起止时间以及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特定要求等。网上竞价时间由采购人设定,从公告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不多于7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电脑、笔记本、服务器等计算机设备时,请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须将所需使用的正版软件及购置费用一并统筹安排进行,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的专业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要求。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根据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对网上竞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报价时请慎重操作(每一个对应的上架商品对一个竞价项目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操作,以第一次报价为准)。在竞价开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报的价格进行撤销操作,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价格为准。凡参与报价的竞价供应商视同无条件满足采购项目的需求。



       (三)网上竞价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报价内容未实质响应需求的;漏报或恶意报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的;出现竞价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导致报价无效的情形。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平台自动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供应商出现多家,则最低报价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平台将自动在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发布成交公告。如报价时间截止后,无供应商报价或少于三家供应商报价,视为本次采购无效,将由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



       (五)当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本次网上竞价采购无效,重新进行竞价采购。当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经驻马店市财政局批准后,重新采购。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时,采购单位可以向驻马店市财政局申请选择次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网上竞价(货物类系统默认选择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供应商不能履约,只能废标后重新发布竞价),同时按规定追究原成交供应商责任。



       (六)在网上竞价过程中,请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时及时报价,由于供应商原因以及电子商城网络故障、软硬件故障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上竞价操作,采购单位及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采购人发布竞价项目信息错误,可写情况说明后交电子商城运营方中止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并由采购人重新发布准确竞价信息。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网上竞价过程不能正常进行时,驻马店市财政局有权延迟、重新开始或中止采购活动。




      (七)竞价邀请公告约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上架相应产品或者服务的入驻供应商均可提交响应清单和报价。入驻供应商响应清单应对照釆购需求清单从商品库中选择满足需求的商品,商品报价不得高于项目的最高限价,处于暂停经营资格期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竞价。竞价响应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流标后采购单位可就该项目再次发布竞价。第3次竞价时,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为2家,则系统自动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第3次竞价有效报价供应商只有1家,则系统自动采用直购方式进行。若有多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最低报价为同一金额,则选择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服务、工程类由采购人上传确认书的竞价项目同样适用这个规则。



     (八)所有竞价项目的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若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则采购人有权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竞价活动,并可拒绝上次恶意竞价成交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货物类成本价包括商品购买费用+税费+人工费用+其他费用。

    基建类成本价包括材料购买费用+人工费用+税费+其他费用

    服务类成本价包括税费+人工费用+其他费用

    人工费用不低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马店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