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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13 16:31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征集办法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以下简称电子商城)是经驻马店市政府批准、由驻马店市财政局建设并监督管理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电子商城的实际需要,现征集符合条件的优质供应商入驻。

一、供应商须知

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供应商是否准许入驻;电子商城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采购单位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同时电子商城可要求供应商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按照更新的入驻标准提供或补充所需要的资质。

二、供应商征集范围

满足供应商入驻条件,所经营商品在电子商城分类以内(详见电子商城经营分类一览表),自愿遵守并接受电子商城相关管理要求的供应商。

电子商城暂不接受联合体的入驻申请。

电子商城供应商分为三大类:经销商类供应商、本地超市商场类供应商、大型专业电商平台类供应商。

三、供应商条件

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机构审核供应商的入驻资格以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资料为准。

供应商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店铺经营主体等信息,当主体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机构。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社保至少要包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中国大陆企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驻马店市境内具有履约及服务能力;

3)供应商截至注册日/经营日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工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内无被各级政府采购部门或其他各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进行过关于围标串标、行贿、价格、履约、产品质量问题的违规处罚或违规通报的行为。

4)供应商必须支持账期支付,支持至少30-60天账期,必须开具正规发票;

5)供应商应具有必要的电子商务能力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具备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熟悉所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等。

6)信用中国状态异常的需要修复后或提交修复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销商类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需在驻马店市境内具有保障履约的能力或承诺具有技术支撑服务能力;

3)供应商所经营商品在电子商城分类以内(详见电子商城经营分类一览表),不得销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需具有由商标权利人的授权文件;

4)供应商对接电子商城的商品均为自营商品且保证提供的商品在其门店有售,能确保所售商品的授权要求及正品保障,能做到对接到电子商城的商品价格、库存、服务、活动、详情等与门店的一致,能确保电子商城消费者享有与门店一致的服务和权利;

5)供应商能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能确保商品能及时送达到采购单位指定的驻马店市任何范围;

6)供应商为电子商城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明确服务事项,确保至少有7X8小时的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至少两人以上的服务专员;

7)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不低于门店水平的售后保障服务;

(三)本地超市商场类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需在驻马店市境内具有单个营业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实体门店或者具有20个以上单个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实体门店;

3)供应商所经营商品在驻马店市电子商城分类以内(详见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经营分类一览表),且根据商品分类可提供的商品数量不少于门店商品数量的80%;

4)供应商对接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的商品均为自营商品且保证提供的商品在其门店有售,能确保所售商品的授权要求及正品保障,能做到对接到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的商品价格、库存、服务、活动、详情等与门店的一致,能确保驻马店市电子商城消费者享有与门店一致的服务和权利;

5)供应商为驻马店市电子商城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明确服务事项,确保至少有7X8小时的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至少两人以上的服务专员;

6)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不低于门店水平的售后保障服务;

(四)大型专业电商平台类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应为电商平台的主办单位,必须是一个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有良好的经营活动记录;

提供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大型专业电商平台类供应商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具有电商平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名称必须是电商平台建设相关内容。电子档文件提供复印件,递交纸质文件现场查验原件。

大型专业电商平台类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三个省本级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入围合同文件以及成交记录证明文件(对应的网站截图及采购人签署的合同),电子档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递交纸质文件现场查验合同原件。

3)供应商所经营商品在驻马店市电子商城分类以内(详见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经营分类一览表),自有电商平台可提供的商品分类数量不少于驻马店市电子商城分类的80%。

4)供应商对接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的商品均为自营商品且保证提供的商品在其自有电商平台有售,能确保所售商品针对本电子商城的授权要求及正品保障,能做到对接到驻马店市电子商城的商品价格、库存、服务、活动、详情等与自有电商平台的一致,能确保驻马店市电子商城消费者享有与自有电商平台一致的服务和权利;

5)供应商应具有能覆盖驻马店区域配送的完善的配送或物流体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能确保商品能及时送达到采购单位指定的驻马店市的任何范围;

6)供应商为驻马店市电子商城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明确服务事项,确保至少有7×8小时的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专员;

7)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不低于自有平台水平的售后保障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在驻马店市本地的技术支撑服务机构或承诺具有在驻马店市做好售后保障服务的能力;


四、供应商征集入围

(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日期实施。

(二)凡符合本次征集方案要求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入驻电子商城。供应商提交相关加盖公章的纸质和电子文件至驻马店市财政局进行备案。

(三)经销商类供应商除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文件外,还需按照电子商城公布的各分类经营资质要求提交拟经营分类所要求的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经营多种分类的需逐项提供)至驻马店市电子商城运营部门进行备案。

(四)驻马店市电子商城运营部门审核合格后在电子商城录入并公告入围供应商信息。

(五)入围供应商上架商品,发布服务标准信息等。

五、费用

电子商城采用经营者付费的模式,采购成交后供应商需按照成交金额1%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先充值后扣费的方式。

备案通过的供应商为提高效率,可根据自身交易规模预充值交易服务费,退出商城时未使用完毕的交易服务费可随时申请退回。

费用收取方式: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及其他公司账户代转账)

汇款时注明:交易信息服务费。

收款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雪松支行

收款开户名称:驻马店市用之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411717010180040501

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供应商请向电子商城运营管理方申请相应额度的服务费发票(建议一个季度或者累计到一定额度再进行申请)。

供应商在进行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后还需要到供应商用户中心进行充值关联方可使用。具体服务费关联操作方法请点击。

六、供应商资料提交方式

先将盖章后的PDF版电子文件发送给1098908980@qq.com邮箱,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工程、服务、食品经营所需相关许可证)、授权证明原件等纸质文件。纸质文件提交地址:驻马店市财政局配楼4楼402室(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杨怀亮    联系电话:2689779

供应商QQ群号:859048087

附件(应提交资料的要求及模板):点击下载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

2020年1月1日